監管層叫停資金搭橋貸款 地方融資全線收緊
貸款“變形”
然而,在2009年上半年瘋狂的信貸投放潮中,為解決項目資本金不足而生的搭橋貸款一開始就成為地方融資平臺狂飆突進的推手和利器。
根據上文提到的搭橋貸款三項前提,搭橋貸款意味著只能投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這個領域的貸款主體多為地方融資平臺;另外,借款主體限定在發起人或股東,而非項目公司,從而使得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公司成為搭橋貸款的主要…
然而,在2009年上半年瘋狂的信貸投放潮中,為解決項目資本金不足而生的搭橋貸款一開始就成為地方融資平臺狂飆突進的推手和利器。
根據上文提到的搭橋貸款三項前提,搭橋貸款意味著只能投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這個領域的貸款主體多為地方融資平臺;另外,借款主體限定在發起人或股東,而非項目公司,從而使得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公司成為搭橋貸款的主要融資主體。
在2009年信貸投放競賽之下,銀行和地方融資平臺各有所需,各投所好,早早便暴露了搭橋貸款的風險。
某股份制銀行風險管理部人士表示,搭橋貸款放行無形中鼓勵了地方政府亂批亂建項目;而杠桿加大,銀行風險也會隨之加大。
更為嚴重的是,實際運作過程中,很多銀行將搭橋貸款三個前提條件置之不顧,大量貸款投向非發改委立項項目,且作為短期融資工具的搭橋貸款,期限被延長。一商業銀行人士透露,2009年上半年,一些搭橋貸款期限高達三年到五年。
更大的問題是,地方融資平臺運作、負債信息不透明所帶來的困惑。地方融資平臺大量存在資本金不足、銀行貸款被挪作他用的現象,項目資本金貸款流向難以有效監控。
一位國有大行風險管理部負責人分析,去年,一些投融資平臺通過一家銀行“搭橋貸款”獲得項目資本金,再向另一家銀行申請項目貸款的現象比較普遍。
“因為地方融資平臺賬戶無法監控,大多下設很多項目公司,A項目公司以流動資金貸款名義獲得銀行授信,然后統一集中到平臺賬戶,平臺可以資本金的形式下撥給下屬項目公司。”上述人士介紹。
進入2009年下半年,項目資本金不足、貸款被挪用現象引起監管層的警惕。2009年10月,銀監會再次強調;搭橋貸款只能用于非生產性項目,嚴禁對生產性項目發放搭橋貸款;原定計劃內資金到位后即應歸還搭橋貸款本息,不得給予優惠利率,不得長期占用,更不得用作項目資金。